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。一般情况下,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。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,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,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。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,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日前,其小舅子的媳妇郭五妮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,终审获刑1年,刑期至2018年1月8日,即下周一。
《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结案1.3万余件》李莹也常遇到这种情况。有些孩子开始不能识别性侵,等时间一长更缺乏证据。“等意识到后向我们求助,但因为证据问题,我们即便知道事情可能是真的,也没办法帮助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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